各有关项目负责人:
根据省财政厅《关于开展2010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》(粤财监〔2010〕32号)的规定,省科技厅自2010年4月起开展省部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检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检查对象
见附件2。
二、检查内容
1、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。是否建立了省部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内部管理制度。
2、制度执行情况。《广东省产学研省部合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及内部管理制度在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是否得到严格执行。
3、资金使用情况。省部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的用途使用,有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,有无专账核算。
4、资金发挥效益情况。是否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,实现了项目目标。
三、检查工作安排及要求
2010年省部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检查工作分为自查自纠、重点检查和整改落实三个阶段。
1、自查自纠阶段(截至5月4日)。
各有关项目负责人接到本通知后,按要求组织人员开展自查工作,并填报附件1(《用款单位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表》),于4月30日前交至科研处。
2、重点检查阶段(6月1日至11月30日)。
从6月上旬开始,科技厅将配合省财政厅进行重点抽查工作。具体抽查对象另行通知。
3、整改提高阶段(12月1日至31日)。
各有关项目负责人要结合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,按规定认真整改,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科技厅。对整改措施不力、不及时、效果不好的,科技厅将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。
联系人:黄静霞 朱长盛
电 话:82902813
电子邮箱:cszhu@stu.edu.cn
附件:
附件1《用款单位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表》.xls
附件2:《2010省部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省财厅专项检查项目汇总表》.xls